一、总 则
1、小额信贷是指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提供的、以有偿形式持续扶持协会会员中的贫困人口、发展生产的滚动资金。
2、小额信贷由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具体负责操作管理,并在当地银行开设小额信贷专户,不设金库。接受县项目办的监督、指导。
3、小额信贷仅限于向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会员中的贫困农户发放使用,借款农户不需要第三者担保和实物作抵押,坚持小额,有偿使用,分旬归还。并收取一定管理费,用于克服管理机构的操作成本和呆滞损失以及对贫困户的部分技术服务费用,以达到持续滚动使用效果。
4、小额信贷的操作运用,坚持扶贫为宗旨,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不吸收社会存款,以信贷本金的持续滚动扶持贫困人口的发展为目的。
5、协会农户组织形式。通过宣传动员让贫困人口自愿组织五户小组,并自行推选小组长。小组成员除家庭不健全和妇女丧失自理能力者例外。一般要求由妇女参加,直系亲属不能在同一小组。就近4-8小组组成一个协会农户活动中心,并建立小组、中心互助连带机制。
6、操作机构、人员。小额信贷的管理机构是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并负责小额信贷的运作。协会向会员所在社区招聘4-6名农户组织者,在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后,负责对农户的宣传组织、资金运作、技术服务,促进农户自助。
二、小额信贷运作方式和使用条件、规则
1、小额信贷运作方式。小额信贷本着小额、有偿、收取适当管理的原则发放到户。
2、借款额度。第一年借款最高限额1000元,第二年最高限额1500元,以后每年按500元递增,但递增不超过3000元。
3、管理费。按照借款总额年8%的标准计算管理费。
4、借款期限和还款办法。借款期为一年。分旬偿还本金和管理费,36旬还清。自放款后的第3旬开始归还,每旬归还借款额的3%,作为本金和管理费,乡级分会在财务计帐时,从收款额中提取92.593%为本金,提取7.407%为管理费。如提前归还借款,管理费不变。第二期借款必须在第一期借款使用一年后,并按要求归还借款和管理费后方可申请。
5、小组基金。每笔借款预留5%作为小组基金存入银行,按活期存款计息,所有权归借款农户。这部分存款作为小组基金,使用权归小组集体。当个别小组成员出现临时还款困难时,经全组成员讨论同意,按小组制定的小组基金使用制度经协会审批,可以动用小组基金,为借款户短期垫付,随后由借款户归还补足小组基金。小组成员退出小组时,在还清借款的前提下,可以收回自己拥有的小组基金的本息。退出小组农户,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小组或借款。
6、强制性存款。每个小组成员,每旬必须向小组至少交存款2.00元,多存不限,按活期存款计息,所有权归存款户。存款满一年后,存款户可以取回本息。
三、扶持对象选择
小额信贷扶持有生产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用于发展生产的周转资金。因此,该资金覆盖的对象应排除富裕户和没有生产发展能力的特困户,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作为循环基金扶持对象:
1、拥有抽水机、柴油机、加工机械等大中型农机具的会员农户。
2、拥有收入较大的加工作坊、商业服务门店、成片林木果园、大型鱼塘的会员农户。
3、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干部或在其它单位工作的有稳定收入的人员(如医生、全民制工人)的会员农户。
4、没有生产发展能力的会员户。
四、操作程序
1、在协会会员中宣传小额信贷的宗旨、意义、目的和执行方式、操作规则,发动会员贫困人口积极主动参与。
2、宣传动员贫困户自愿结合,建立五人小组,推选小组长。
3、报名审查。宣传动员后,在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小组报名。农民组织者对报名小组逐户进行调查、了解各报名户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在此基础上进行小组组成人员资格审核和小组登记。
4、组建农民中心。由农民组织者对审核合格的小组进行培训,在培训基础上组建农民中心,推选中心主任,确定每旬召开中心会议的时间、地点,并对中心全体成员进行相关培训。
5、培训内容。学习协会章程;小额信贷使用条件、要求和使用规则;小组、中心组织纪律;小组长和中心主任职责;小组基金制度;自愿排出小组成员借款2-2-1的顺序,填写借款申请表。
五、纪 律
1、小组一旦成立,小组中的5个成员即自动具备连保责任和义务。贷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小组其他成员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还贷。
2、每个中心必须固定时间和地点召开中心会议,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中心会议,并在会议上归还借款。
小组成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中心会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向小组长请假,但请假不得连续超过三次。无故缺席者,第一次警告,两次以上,每次罚款1.00元,从小组基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小组基金损失,由小组全体成员承担,直到恢复正常秩序。
3、所借资金必须用于农户自行选定的项目,并定期向中心会议报告项目变化和发展活动情况。
4、连续三次以上不能按时出席中心会议或不能按时还款者,第二年终止全组借款。
5、年终借款不能按时归还的处理。年终借款不按时归还者,首先从个人强制性存款中扣除,不足者从小组基金中扣除,由此引起的小组基金损失,由小组和全体成员承担,并终止该小组中心的第二轮借款。